当前位置:首页>法律动态

关于在正式启动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推广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6-15来源:

各进出口企业:

为更好推动原产地签证电子化进程,满足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需求,提升原产地领域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,接总会通知于2018年6月12日正式启动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推广项目。请各企业结合实际,配合我部有序推进企业自主打印资格核准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充分认识做好自主打印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

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作为贸促会原产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重点、亮点项目,通过先进的技术保障,可支持企业足不出户完成原产地证书的自主打印,大幅度降低企业原产地证书申办的综合成本。自主打印项目可实现真正意义“不见面办公”,提高签证工作效率,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。

二、适用于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种类

目前适用于企业自主打印的贸促会原产地证书为已启动ECO签证模式的证书(不包含中国-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),具体种类有:非优惠原产地证书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(ECFA证书)、中韩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、中澳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、中国-格鲁吉亚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、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。后续还将扩展到中国-瑞士、中国-冰岛、中国-新西兰、中国-新加坡等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,相关实施细节以具体工作通知为准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符合自主打印条件的企业,请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(包括须知、声明、申请表、自评表);同时通过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,上传电子印章、签名;根据贸促会发布的打印机白名单,自行配备相应型号打印机。

对于已经开通自主打印资格的企业,我部根据管理办法采取动态管理措施。对首次自主打印的每种原产地证书质量和效果,并进行定期抽查,对于出现操作不规范、证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企业,必要时根据管理办法暂停或终止其自主打印资格。

综上,请各企业按照我部工作指导,自通知之日起,结合企业实际,积极开展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工作,在推进自主打印过程中出现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提交我部,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及完善。

特此通知。

   附件:1.贸促会原产地证书打印机清单.docx

   附件:2.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请材料.docx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泰安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6月15日



打印此页】 【关闭窗口】  

Copyright 2014 泰安招商信息网. All Rights Reserved.
泰安市经济合作局(泰安市贸促会)版权所有
鲁ICP备05021563号 技术支持:金潮公司

如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
请与我们联系:Tel:0538-8226129
Email:FLSWB@ccpitta.org